申命記 20

1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看見馬匹、車輛,並有比你多的人民,不要怕他們,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 耶和華─你 神與你同在。
2 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3 要對他們說:『以色列哪,你們當聽,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你們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他們驚恐;
4 因為 耶和華─你們的 神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
5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奉獻。
6 誰種葡萄園,尚未吃所結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吃。
7 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陣亡,別人去娶。』
8 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誰懼怕膽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發昏,和他一樣。』
9 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
10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裏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11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裏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12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13  耶和華─你的 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刃殺盡這城的男丁。
14 唯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 耶和華─你 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15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16 但這些國民的城, 耶和華─你 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17 只要照 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眾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 耶和華─你們的 神。
19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用以圍困攻城,(因為這田間的樹木能叫人活命的;)
20 唯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下,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城被制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