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12
1 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2 約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訓他的時候,就行 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
3 只是眾高邱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裏獻祭燒香。
4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 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錢,或各人當納的身價,或樂意奉到 耶和華殿的錢,
5 你們當從所認識的人收了來,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
6 無奈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7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你們不要從所認識的人再收錢,要將所收的交出來,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8 眾祭司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錢,也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9 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箱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洞孔,放於壇旁,在進 耶和華殿的右邊;守門的祭司將奉到 耶和華殿的錢都投在箱裏。
10 他們見箱裏的錢多了,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將 耶和華殿裏的錢數算,放在袋中。
11 把所平的錢交給督工的,就是 耶和華殿裏辦事的人;他們把錢轉交修理 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
12 並瓦匠、石匠,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 耶和華殿的破壞之處,以及修理殿的各樣使用。
13 但那奉到 耶和華殿的錢,沒有用以作 耶和華殿裏的銀碗、蠟剪、碗、號,和別樣的金銀器皿,
14 乃將那銀子交給工人修理 耶和華的殿;
15 且將錢交給辦事的人轉交作工的人,不與他們算帳,因為他們辦事忠誠。
16 唯有贖愆祭、贖罪祭的錢沒有奉到 耶和華的殿,都歸祭司。
17 那時,敘利亞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攻取了,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18 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並 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裏所有的金子都送給敘利亞王哈薛;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來了。
19 約阿施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不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嗎?
20 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羅宮那裏將他殺了。
21 殺他的那臣僕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眾人將他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裏。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