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5

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2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染了污穢的,都出營外去。
3 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
4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 耶和華怎樣曉諭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
5  耶和華對摩西說:
6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至干犯 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
7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
8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過犯所賠還的,那過犯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 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綿羊是在外。
9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帶到祭司的供物都要歸與祭司。
10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11  耶和華對摩西說:
1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13 有人與她同寢,事情嚴密,瞞過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當她同寢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
14 她丈夫為疑恨的靈所附,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為疑恨的靈所附,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
15 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裏,又為她帶著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恨的祭,是思念的祭,使人思念罪孽。
16 「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 耶和華面前。
17 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
18 祭司要叫那婦人不蒙著頭,站在 耶和華面前,把思念的祭,就是疑恨的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裏要拿著致咒詛的苦水;
19 要叫婦人起誓,對她說:『若沒有人與你行淫,也未曾與丈夫以外的人作污穢的事,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
20 然而,妳若背著丈夫與別人行了污穢的事,在妳丈夫以外有人與妳行淫,
21 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願 耶和華叫你大腿朽爛,肚腹發脹, 耶和華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成了誓語;
22 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朽爛。』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
23 「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裏,
24 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這水要進入她裏面變苦了。
25 祭司就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祭,在 耶和華面前把祭搖一搖,獻到壇前;
26 祭司又要從供物中取出一把,作為這事的紀念,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
27 叫她喝了以後,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裏面變苦了,她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朽爛,那婦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詛。
28 若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
29 「關乎疑恨的條例乃是這樣:妻子若背著丈夫,與丈夫以外的人行了污穢的事,被玷污,
30 或是人為疑恨的靈所附,疑恨他的妻,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 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
31 男人就為無罪,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