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
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 耶和华的火祭和他的产业。
2 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 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 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
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4 初收的五谷丶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5 因为 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 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6 「若有利未人,从你─以色列众人的那一道城门,就是他寄居的地方出来,一心愿意到 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7 就要奉 耶和华─他 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 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8 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9 「你到了 耶和华─你 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
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丶观兆的丶用法术的丶行邪术的丶
11 用迷术的丶与灵使商议的丶行巫术的丶招灵行卜的。
12 凡行这些事的都为 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 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
13 你要在 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
14 「因你所要赶出的这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 耶和华─你的 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
15 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个 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 耶和华─你 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 耶和华─我 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17 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
18 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个 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19 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20 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
21 你心里若说:『 耶和华所未曾晓谕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22 先知托 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 耶和华所未曾晓谕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