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7

1 「凡有残疾,或有甚麽恶病的甚麽公牛或羊,你都不可献给 耶和华─你的 神,因为这是 耶和华─你 神所憎恶的。
2 「在你们中间,在 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诸城中,无论在你哪座城门内,若有人,或男或女,行 耶和华─你 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违背了他的约,
3 去事奉敬拜别神,或敬拜日头,或敬拜月亮,或敬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4 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细细的探听,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5 你就要将那犯了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去,用石头将他们打死。
6 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
7 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後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8 「在你城门之内,若起了争讼的事,或因流血,或因争竞,或因殴打,是你难断的案件;你就当起来,往 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的地方,
9 你去见祭司利未人,并当那些日子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
10 他们在 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语,你必照着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话谨守遵行。
11 你要按他们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们所断定的去行;他们所指示你的判语,你不可偏离左右。
12 若有人擅敢不听从那侍立在 耶和华─你 神面前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这样,你便将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13 众百姓都要听见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14 「到了 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
15 你总要立 耶和华─你 神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兄弟以外的人为王。
16 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他的马匹;因 耶和华曾对你们说:『你们不可再回那条路去。』
17 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
18 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
19 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 耶和华─他的 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
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