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4

1 「你们是 耶和华─你们 神的儿女;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将两眼当中剃光。
2 因为你归 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民, 耶和华从地上的列国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3 「凡可憎的物你都不可吃。
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丶绵羊丶山羊丶
5 牡鹿丶公獐鹿丶黇鹿丶野山羊丶麋鹿丶野牛丶岩羚羊。
6 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丶兔子丶蹄兔─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8 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尸也不可摸。
9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10 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11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12 不可吃的乃是鵰丶狗头鵰丶红头鵰丶
13 鸇丶小鹰丶鹞鹰与其类,
14 乌鸦与其类,
15 猫头鹰丶夜鹰丶鱼鹰丶鹰与其类。
16 鴞鸟丶猫头鹰丶天鹅丶
17 鹈鹕丶秃鵰丶鸬鹚丶
18 鹳丶鹭鸶与其类,戴鵀与蝙蝠。
19 凡会飞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20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21 「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你可以给你城门里的外人吃,或卖与外邦人吃;因为你是归 耶和华─你 神为圣洁的民。「你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2 「你必要把你撒种所产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
23 又要把你的五谷丶新酒丶和油的十分之一,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吃在 耶和华─你 神面前,就是他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这样,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 耶和华─你的 神。
24 当 耶和华─你 神赐福与你的时候, 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那路也太长,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
25 你就可以换成钱,将钱包起来,拿在手中,往 耶和华─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
26 你用那钱,随心所欲,或买牛羊,或买清酒浓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你和你的家属在 耶和华─你 神的面前吃喝快乐,
27 并住在你城门里的利未人;你不可丢弃他;因为他在你中间无分无业。
28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城门内;
29 利未人,(因为他在你城里无分无业),和你城门里的客旅,并无父的和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这样, 耶和华─你的 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