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2
1 「你们存活於世的日子,在 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
2 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众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尽行毁坏;
3 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树丛,砍下他们雕刻的众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
4 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 耶和华─你们的 神。
5 但 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
6 将你们的燔祭丶别的祭丶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丶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7 在那里, 耶和华─你们 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 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就都欢乐。
8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
9 因为你们还没有到 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安息地,所给你的产业。
10 但你们过了约旦河,得以住在 耶和华─你们 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
11 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丶别的祭丶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 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 耶和华─你们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
12 你们和儿女丶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 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欢乐。
13 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
14 唯独 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15 「然而,在你各城门里都可以照 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公獐鹿与牡鹿一般。
16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17 你的五谷丶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门里吃;
18 但务要在 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吃,在 耶和华─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丶仆婢,并住在你城门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 耶和华─你 神面前欢乐。
19 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20 「 耶和华─你的 神照他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
21 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 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群羊群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门以内吃。
22 你吃那肉,要像吃公獐鹿与牡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
23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生命与肉同吃。
24 你不可吃血;你要将血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25 你不可吃血。这样,你行 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
26 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 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
27 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 耶和华─你 神的坛上。祭牲的血要倒在 耶和华─你 神的坛上;至於祭肉,你自己可以吃。
28 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 耶和华─你 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
29 「 耶和华─你 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接着他们的地居住,
30 那时你要谨慎,不可在他们从你面前除灭之後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你也不可求问他们的众神说:『这些国民是怎样事奉他们的众神呢?我也要照样行。』
31 你不可向 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众神行了 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众神。
32 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你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