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以斯帖记拉记 9
1 这些事作完了,众首领来见我,说:「以色列民和祭司并利未人,没有离绝迦南人丶赫人丶比利洗人丶耶布斯人丶亚扪人丶摩押人丶埃及人丶亚摩利人,仍效法这些国的民,行可憎的事。
2 因他们为自己和儿子娶了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而且首领和官长在这过犯上为罪魁。」
3 我一听见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头发和胡须,惊惧忧闷而坐。
4 凡为以色列 神言语战兢的,都因这被掳归回之人所犯的罪聚集到我这里来。我就惊惧忧闷而坐,直到献晚祭的时候。
5 献晚祭的时候我起来,心中愁苦,穿着撕裂的衣袍,双膝跪下向 耶和华─我的 神举手,
6 说:「我的 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 神仰面;因为我们的罪孽灭顶,我们的过犯上及诸天。
7 从我们列祖直到今日,我们的过犯甚重;因我们的罪孽,我们和君王丶祭司都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刀剑丶掳掠丶抢夺丶脸上蒙羞正如今日的光景。
8 现在 耶和华─我们的 神暂且施恩与我们,给我们留些逃脱的人,使我们安稳如钉子钉在他的圣所,我们的 神好光照我们的眼目,使我们在受辖制之中稍微复兴。
9 我们是奴仆,然而在受辖制之中,我们的 神仍没有丢弃我们,在波斯王眼前向我们施恩,叫我们复兴,能重建我们 神的殿,修其毁坏之处,使我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
10 「我们的 神啊,既是如此,我们还有甚麽话可说呢?因为我们已经离弃了你的命令,
11 就是你藉你仆人众先知所吩咐的说:『你们要去得为业之地是污秽之地;因列国之民的污秽和可憎的事,叫全地从这边直到那边满了污秽。
12 所以不可将你们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并遗留这地给你们的子孙永远为业。』
13 我们的 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过犯,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於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施行如此拯救;
14 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吗?
15 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啊,你是公义的。因我们这剩下的人仍得逃脱,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们在你面前,都在过犯之中;因此我们在你面前站立不住。」